經文

以弗所書 1:4-5; 4:1; 5:3, 8-11, 15-18

人開始玩火的原因,有時候,只是因為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。玩火的結果,卻往往叫人損失慘重。

可能你原本只是想得到多些,以為如果有人願意代勞,為你游走於規則的灰色地帶中,你便可以坐享漁人之利。但事情是否如此簡單呢?

列王紀上21章亞哈王貪圖拿伯的葡萄園,明知作為以色列王,他不能違反神的律例奪取葡萄園,所以他似乎樂於由耶洗別代為出手,以手段,設計陷害拿伯。最終,拿伯慘死,亞哈得到他所想要的園子。

或者,人會以為拿伯的死是耶洗別的責任,耶和華卻派以利亞追究亞哈的罪,指他出賣了他自己。雖然他看似處於被動,亞哈卻以沉黙允許耶洗別的行動,行動上更是配合太太。

亞哈的玩火是他出賣自己,就是,他沒有珍惜神君王與子民這身份的真正意義,忘記和不堅守這身份的核心價值。而沒有珍惜自己的身份,也是今日,人們玩火常見的核心問題。

我們今日能擁有神兒女的名份,是出於神的恩典,要珍惜這寶貴的名份,活出與蒙召的恩相稱的人生。(參 以弗所書 1:4-5; 4:1; 5:3, 8-11, 15-18)


反省問題

1)生活上,你認為甚麼能引誘你走入灰色地帶中,嘗試獲得更多?
2)面對別人受到不公義對待,你又會如何反應?
3)參看以弗所書的經文(參 以弗所書 1:4-5; 4:1; 5:3, 8-11, 15-18),你認為自己在神兒女的名份所附帶的核心價值上,那些需要學習堅持、堅守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