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

申命記11:18-21

當神㨂選那些作父母的,是要他們對培育子女生命成長負責任的家長。作為家長的,總是盼望將自己最好的供給子女。但什麼才是最好呢?什麼才是對子女長遠的生命成長最好呢?

讓我們看看,當日神是如何教導以色列人作父母...

申命記 11:18-21
「所以你們要把我這些話放在心裡,存在意念中;要繫在手上作記號,戴在額上作頭帶。 你們也要把這些話教訓你們的兒女,無論你是坐在家裡,行在路上,躺下,或是起來,都要講論。你要把這些話寫在你房屋的門柱上和城門上, 為要叫你們和你們的子孫的日子,在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給他們的地上,可以增多,像天覆地的年日那樣多。 」

作為在主裡的家長,父神提醒我們...

1. 不要以孩子成為你帶領家庭的中心

孩子的需要我們當然要照顧,然而,他們卻不能成為父母帶領家庭的唯一中心。
要小心!不要隨著遷就兒女的喜好和要求,來成為帶領家庭的中心,甚至妥協世界的價值,放棄作為基督徒需要持守的原則和價值。

神對子女的培育是有祂特定的心意的。你有否問過神,祂要你成為一個怎樣的家長呢?
回想你為兒女所作出的生活安排,這些安排究竟如何影響我們兒女的屬靈生命呢?

2. 家長要以身教來作為兒女的榜樣

教養兒女並不是單靠方法,而是靠父母的生命。
家長需要以自身生命的榜樣來支撐在子女面前的教導。

你願意你的兒女怎樣,作為父母的先要怎樣!

今天,我是以什麼來教導我的子女呢?
我們作父母的行為和生活能否成為我們子女的生活榜樣呢?

3. 認識神是兒女生命中最大的福氣

倘若我們認定,認識神是我們生命中最大的福氣,我們又怎能不把這福氣都帶給我們的子女呢?

過去,你是怎樣作家長的?
你有否將神的心意放入你今天對兒女的管教內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