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

創世記1:31; 2:18; 路加福音1:28-37

多少人,包括女性自己,對女性的能力都有著明顯的誤解。

我要勝過男人!
男人可以做的我也可以做!

以為只有能與男性匹敵,才算是有才華,有能力,成功的女性。這種想法往往為女性帶來一份惶恐和自卑。

自認沒有能力比下去的女性,只能接受自己是軟弱的一群;
不甘心比不上的女性,則會繼續硬將自己放在男性用來衡量自己的成功觀、能力觀、事業觀,甚至家庭觀下來衡量自己。

神並沒有定意創造一個比男性軟弱的女性。神創造女性,使女性成為一個可以被任命和差遣的「幫手」。
因此,女性的力量,並不由世界所介定,更不由與男性比較之後而被確立。

神賜女人最大的力量,乃是來自她們對父神的一份順服。

父神要透過女人的順服,在她們身上展現神自己的能力。就好像主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一樣。

馬利亞面對著眼前的艱難,何解仍能勇敢地面對?
只因為她裡面帶著一份對父神的全心順服。神便透過她的生命,將自己拯救的能力展現出來。

不是女人有能力作什麼,而是神可以透過女人的順服成就什麼!


反問題省

1. 過去,你曾否被過自卑,自我否定,小看自己這些觀點所困擾呢?它們如何影響你的生活?
2. 你是用什麼準則來衡量自己的價值呢?感覺?跟別人比較?還是其他呢?
3. 你認為用這些準則來衡量自己,能反影出神創造你的原有價值嗎?
4. 你是父神的「掌上明珠」。這身份可以對你的生活產生什麼變化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