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

腓立比書 2:3-4

基督化婚姻給我們一個具體的場景,讓我們可以成為伴侶生命轉化的導引者和鼓動者。

但是,在很多日常生活的場景中,作為伴侶,我們較容易看到自己對伴侶的期望,卻看不見神對我們伴侶的看法。於是我們只看到「我希望我的伴侶如何?」,看不見神希望我成為一位怎樣的導引者和鼓動者。

腓立比書中,保羅講到,一份以神為首的關係是:

不要自私自利,也不要貪圖虛榮,只要謙卑,看別人比自己強; 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,也要顧別人的事。”(腓立比書 2:3-4)

在人與人的關係中,不要只為自己設想。例如,在婚姻中,不單單要求對方滿足我的期望,不單單要求伴侶以我為先,而是「看別人比自己強」。原文指的是,在關係中,看對方比自己珍貴,以對方的好處為先。這和一般人期望婚姻能滿足自己需要的想法截然不同。
 
有人曾以雙人舞比喻婚姻。在一段舞蹈中,男仕的角色被看作是帶領的角色。但更深一層,男仕的任務其實是要把舞伴最美的一面,展現在觀眾面前。
 
要讓舞伴的美變得更美,舞者要先懂得欣賞伴侶的潛質,支持舞伴完成高難度動作,並且作對方有效的座標,讓舞伴能有一份方向感。

同樣,作為伴侶生命的導引者和鼓動者,就是要成就伴侶,讓他在神面前展現最美的一面。 

要讓伴侶的美變得更美,我們也要懂得欣賞對方,在挑戰中成為對方的支持。同時,更重要的是成為對方與神只間的座標,當伴侶感到迷失的時候,將對方的焦點再次帶到神身上。
 

反省問題:

1.你有否刻意留意伴侶的優點和潛質?你會如何支持他/她發揮這些優點和潛質?

2.過去,你或你的伴侶有沒有曾試過成為彼此迷失時的座標呢?當時發生了甚麼事?未來,你又可以如何成長,使自己成為伴侶和神之間有效的座標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