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信仰中提到關於彼此寬恕的基礎
要互相友愛,存溫柔的心,彼此饒恕,就像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。(以弗所書 4:32)
(1) 基督在我還作罪人的時候,為我死了。 (羅馬書 5:6-8)
(2) 既然基督已經死了,那些信靠他的人就不再被定罪。 (羅馬書 8:1;31-34)
(3) 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而是基督活在我裡面。 (加拉太書 2:20)
實踐彼此饒恕的三項原則
(1) 寬恕一個人,代表放下向對方追究責任、聲討賠償的權利。
(a) 這並不代表傷害沒有發生過。
(b) 這並不代表沒有人需要為過犯負責。
(2) 寬恕一個人,代表給予對方機會,在互不虧欠的基礎上,重新開展關係。
(a) 這並不代表關係必定能回復過往一樣。
(b) 這並不代表要把自己放進一個再次會受傷害的場境。
(3) 成為一個銳意的寬恕者 (proactive forgiver),代表每一天靠着聖靈,帶着智慧、忍耐和基督的愛,去面對新的張力和挑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