詭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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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人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或利益,有意無意之間降低了法則標準、耍手段、抄捷徑,詭詐的想法就靜靜進入人的思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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逆燃卻常在詭詐當中出現:當人為求達到目的,使用詭詐,卻引火自焚,最後失去更寶貴的事物
亞哈王和拿伯的故事便是一個例子:
亞哈王和拿伯的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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亞哈是以色列北國第七位君王,在位期間行惡、崇拜巴力,更因個人私慾試圖奪取平民拿伯的葡萄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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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時的以色列人認為君王是耶和華揀選的受膏者,代表耶和華牧養帶領神的子民,而王本身也是神的子民,故此亞哈違背律法的做法更顯得難以接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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亞哈看中了屬於拿伯,位於王宮附近的葡萄園, 並提出以另一個園子或用銀子作出交換條件。但拿伯因為葡萄園是耶和華的祖業而拒絕賣出,亞哈因此悶悶不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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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妻耶洗別鼓動他並策劃了陰謀,藉假見證陷害拿伯,導致他被石頭打死,最終亞哈得到了葡萄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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亞哈的詭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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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性傳遞信息:把實情扭曲、刪減或加鹽加醋,以得著期望的反應及效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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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刀殺人:藉著別人的詭計,借律法的漏洞,除去達成心願的障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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欣然接受詭詐帶來的好處:以不同的理由去解釋及推卸責任,卻欣然接受所有帶來的好處
耶和華的審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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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利亞說:「我找到你了,因為你出賣了你自己,去行耶和華看為惡的事。」(列上 21:2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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亞哈的詭詐出於他輕忽出賣自己的寶貴身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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忘記自己是被揀選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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忘記權力與子民都是屬耶和華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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忘記按神心意帶領子民的責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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忘記堅守神教導的原則與價值
輕忽出賣身份的進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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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下對神的尊重,讓詭詐的心滋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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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受引誘,黙許詭詐的計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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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借神的名,扭曲真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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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全放下神交托的召命與責任
今天,我們作神兒女的身份,又有否因私慾而輕忽出賣這寶貴的身份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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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能夠成為神的兒女,是神付上極沉重的代價,透過耶穌去救贖我們,是極寶貴的恩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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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蒙召,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。(弗 4: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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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們從前原是黑暗,但如今在主裡就是光;你們要像屬於光的兒女行走,原來屬於光的果子,就是一切良善、公義、真理;要分辨甚麼是主所喜悅的事。(弗 5:8-10)
緊記作神兒女這寶貴身份,察驗保守心懷意念,堅定地行在光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