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

希伯來書1:3; 馬太福音28:18-20

耶穌復活是基督信仰的基石

如果耶穌死在十字架之後沒有復活,即使他生前有多少智慧,多少勇氣,多少能力也好,他仍然只是一個人。但倘若他真的從死裡復活的話,那就證明他的確是神的兒子。

保羅這樣提出:論到…主耶穌基督:因為從死人中復活,以大能顯明他是神的兒子。 (羅馬書 Romans 1:4)基督教的興衰全繫於復活的真確性和現實之上。
– Chip Ingram

耶穌真的復活了嗎?耶穌復活的三個確據

(1) 耶穌所埋葬的墓穴在三天之後被一群婦女發現是空的。
(2) 耶穌的門徒確信自己看見了肉身復活後顯現的耶穌。
(3) 他們的生命因而被徹底改變,他們甚至為了見證耶穌而最終殉道。

復活的確據 (一) 空墳

(1) 門徒在耶路撒冷傳講耶穌復活的信息,人們只要到墳墓一看便知真假。
(2) 殺害耶穌的猶太人領袖也承認墳墓是空的。
(3) 空墳是先由婦女發現。要虛構故事的話,其可信性也太低了。

復活的確據 (二) 耶穌的顯現

(1) 保羅保留了一個耶穌死後三至五年間便已在初期教會中背誦的信經,講述耶穌的受死,埋葬,復活和顯現。
(2) 猶太歷史學家 Josephus 記載關於門徒聲稱見過復活後的耶穌顯現的事。
(3) 門徒沒有動機說謊,也不會為一個謊話而死。門徒也不可能同一時間產生幻覺而全部也看見同樣的幻象。唯一的解釋是他們真的見到肉身復活的耶穌。

復活的確據 (三) 門徒的殉道和教會的成立

(1) 門徒由憺怯地逃跑,短時間內轉變,為耶穌復活作見證。
(2) 他們挑戰宗教權威,最終為耶穌殉道。
(3) 復活的見證沒有因為他們的死而失傳,教會在逼迫下仍然傳講耶穌復活。

這三個事實加起上來,成為耶穌復活最有力的証據。
到目前為止,還未有其它的推論能夠更合理地解釋這三個事實。事實上,沒有一個推論能夠合理地解釋其中任何一個事實。

耶穌復活的意義

(1) 耶穌復活,証明衪確實是神的兒子,親身把神彰顯出真來。我們可以透過認識耶穌的生平、受死、復活、升天來認識神。
– 他 (耶穌) 是神榮耀的光輝,是神本質的真象。 (希伯來書 Hebrews 1:3)

(2) 耶穌代表天父發出邀請:我們確實可以成為神的兒女
– 凡接受他 (耶穌) 的,就是信他名的人,他就賜給他們權利,成為神的兒女。 (約翰福音 John 1:12)

(3) 既然耶穌不是兒童主日學的故事人物,而是今天活著掌權的主,那麼我們應該存感激的心作跟隨衪的門徒

– 天上地上一切權柄都賜給我了。所以,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子聖靈的名,給他們施洗,我吩咐你們的一切,都要教導他們遵守。這樣,我就常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這世代的終結。 (馬太福音 Matthew 28:18-20)


反省問題

(1) 你願相信和接受這位復活的耶穌成為你的主嗎?
(2) 詩歌說:「慈愛救主,因衪今天正活,不再徬徨,除去驚恐,慈愛主在這天並明日掌舵,重見那活著意義賜我新方向。」 耶穌活著,衪成了我們今天的盼望,意義,和方向。求這位活著的主耶穌每天都真實地與你同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