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

馬太福音 7:21-23

見證的問題

有些基督徒給人的印象是奸詐和虛偽。的而且確,不少基督徒曾經是未信者的伴腳石。
耶穌給他們的聲明是:不是每一個對我說:‘主啊,主啊!’的人,都能進入天國,唯有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,才能進去。 到那日,必有許多人對我說:‘主啊,主啊!難道我們沒有奉你的名講道,奉你的名趕鬼,奉你的名行過許多神蹟嗎?’但我必向他們聲明:‘我從來不認識你們;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吧!’
(馬太福音 7:21-23)

然而從歷史中,我們又聽過很多基督徒憑著愛主的心和捨己的精神改變世界的故事。很多今天我們習以為常的價值觀、道德觀、政治理念、社會設私等等,都是基督徒二千年來用血汗和生命爭取回來的成果。平心而論,基督徒並不是一面倒地邪惡和虛偽。

耶穌設立教會的目的

(1) 教會是指向耶穌的路標 (signpost)

耶穌:我是世界的光,跟從我的,必定不在黑暗裡走,卻要得著生命的光。
(約翰福音 8:12)

(2) 教會是耶穌在世的代表 (agent)

耶穌:你們應當趁著有光的時候信從這光,使你們成為光明的兒女。
As you have the light, believe in the light. Then the light will be within you, and shining through your lives. You’ll be children of light.
(約翰福音 12:36)


牧者邀請

奮世俗並不能改變世界。一個能夠改變世界的方法,就是信從耶穌,與光和愛的源頭相接,成為耶穌基督在世上的路標和代表。

誠意邀請你加入教會,與我們一起發光,一起去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