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的履歷
按世人的標準,耶穌的履歷極為出眾——祂受洗時天開了,神親自見證祂的身份(太 3:15-17);祂勝過魔鬼四十晝夜的試探(路 4:1-13);祂施行神蹟和帶來改變生命的教導。然而,耶穌的卓越卻最終被判死刑,原因是所有人,包括法利賽人、文士、祭司、群眾,甚至門徒,都對祂產生了誤判。在這個系列中,我們將探討這些誤判,也反思我們是否也誤判了耶穌。
法利賽人
法利賽人是當時社會中最敬虔的一群人,他們極度重視聖潔,認為自己是神的選民,必須與「污穢」的事物分離。他們相信神是公義聖潔的,因此凡是屬不潔的、屬罪惡的,神都不會接納。為了確保自己能成為神所悅納的義人,他們嚴格遵守摩西律法,甚至避免與被認為「污穢」的人來往。
法利賽人的存在目標
- 努力在神面前成為神所悅納的義人
- 幫助猶太人成為神所悅納的義人
耶穌出現帶來的衝擊
那時候,稅吏是代羅馬政府收稅的人,他們卻使用系統的漏洞得利。他們被視為貪心,為優越生活欺詐壓迫同胞,並常與壞人、污穢、及罪人為伍。
- 耶穌出去,看見一個稅吏,名叫利未,坐在稅關那裡,就對他說:「來跟從我!」就撇下一切,起來跟從了耶穌。利未在自己家裡,為他大擺筵席,有許多稅吏和別的人一起吃飯。(路 5 : 27-29 )
耶穌選擇與罪人、稅吏同席。實在是法利賽人無法接受。
法利賽人之誤判
- 法利賽人和經學家埋怨他的門徒,說:「你們為甚麼跟稅吏和罪人一起吃喝呢?」(路 5 : 30 )
- 法利賽人的指控:耶穌如果是拉比或先知,便應與法利賽人的世界觀一致,何以會讓自己沾染污穢?
- 法利賽人的結論:耶穌既然讓自己沾染污穢,他便不可能是神所差來。
- 耶穌的「自辯」:「健康的人不需要醫生,有病的人才需要。我來不是要召義人,而是要召罪人悔改。」(路 5 : 31-32 )
- 他們說:「約翰的門徒常常禁食、祈禱,法利賽人的門徒也是這樣,而你的門徒卻又吃又喝。」(路 5 : 33 )
- 法利賽人的堅信:神是公義聖潔的,沒有可能會喜悅子民沾染污穢。
- 法利賽人的結論:由耶穌和門徒的表現,可斷定耶穌不可能是由神而來,神也不可能因他接納罪人。
- 利賽人錯過了耶穌所帶來的新元素 —— 神可以讓罪人再次變成一個神所接納的人。
耶穌第二次「自辯」
耶穌用比喻指出祂來到世上,正是為了尋找並拯救失喪的人。
- 牧羊人一百隻羊走失一隻(路 15:4-7)
- 婦人十個陪嫁銀幣失去一個(路 15:8-10)
- 浪子回頭(路 15:11-32)
- 比喻中的大兒子雖然一直在父的家裏,卻與父的心完全脫節,看不見父親失而復得的喜悅
- 大兒子的盲點正是法利賽人的盲點:法利賽人只看見神的聖潔公義,卻無法理解神的憐憫恩典,最終無法接受耶穌帶來神憐憫恩典的新元素,最終把自己困在以行為成為義人的困局。
結語
法利賽人的問題在於,他們認為某些人不配得神的恩典,因此拒絕接納罪人的悔改。而我們呢?我們是否也將神的恩典私有化,認為只有特定的人才值得被拯救?我們是否也曾經對某些人心存偏見,認為他們「無得救」?今天,耶穌邀請我們與神的心對齊,看見祂那無限的恩典與憐憫,並向所有人敞開救恩的門。我們是否願意順服神的心意,去愛那些我們認為「不配」的人,並見證神的恩典能改變一切?